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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4-03-16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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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胡止痛片,为理气剂,由延胡索和白芷组成,为临床常用经方,具有理气,活血,止痛之功效。主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方中延胡索辛散温通,既善于活血祛瘀,又能行气止痛,为本方之君药。白芷辛散温通,长于祛风散寒,燥湿止痛,为本方之臣药,助延胡索活血行气止痛。全方合用,共奏理气,活血,止痛之功。中国药典2020版一部中,对元胡止痛片中延胡索和白芷的含量测定分别进行了规定,文中按中国药典的方法,用月旭Ultimate LP-C18进行测定,符合药典要求,能满足检测需求。 01 色谱条件醋延胡索中延胡索乙素的测定流动相配置0.6%冰醋酸溶液:取水1000ml,加入冰醋酸6ml,用三乙胺调节pH至6.0,抽滤,用冰醋酸/三乙胺将pH调至6.0,摇匀,超声脱气,即得。谱图和数据延胡索乙素对照品溶液图02 色谱条件白芷中欧前胡素的测定 色谱柱:月旭Ultimate LP-C18(4.6×250mm,5μm);流动相:乙腈/水=47/53(在线ml/min;进样量:20μL。谱图和数据欧前胡素照品溶液图结论使用月旭Ultimate LP-C18(4.6×250mm,5μm),在该色谱条件下进行测定,可以达到检测需求,可用于元胡止痛片中醋延胡索和白芷的含量检测。

  关于征求有关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意见的函食药监许函[2011]5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为加强化妆品禁限用物质监管,提高化妆品检验检测水平,我司组织编制了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和化妆品用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1年12月13日前反馈我司。联 系 人:陈志蓉电子邮件:线. 化妆品中苯扎氯铵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 化妆品中羟基喹啉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化妆品中过氧化氢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 化妆品中苄索氯铵、劳拉氯铵和西他氯铵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 化妆品中颜料橙等5种禁用着色剂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 化妆品中呋喃香豆素类(三甲沙林、8-甲氧基补骨脂素、5-甲氧基补骨脂素)和欧前胡内酯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 化妆品中补骨脂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 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技术要求,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化妆品中氢化可的松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附件:1.化妆品中氢化可的松等7种禁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2.化妆品中水杨酸的检测方法3.化妆品中酮麝香的检测方法4.化妆品中巯基乙酸的检测方法5.化妆品中8种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测方法6.化妆品中4-氨基偶氮苯和联苯胺的检测方法7.化妆品中苯并[а]芘的检测方法8.化妆品中4-氨基联苯及其盐的检测方法9.化妆品中间苯二酚的检测方法10.化妆品中32种禁限用染料成分的检测方法11.化妆品中苯扎氯铵的检测方法12.化妆品中羟基喹啉的检测方法13.化妆品中过氧化氢的检测方法14.化妆品中苄索氯铵、劳拉氯铵和西他氯铵的检测方法15.化妆品中颜料橙5等5种禁用着色剂检测方法16.化妆品中呋喃香豆素类(三甲沙林、8-甲氧基补骨脂素、5-甲氧基补骨脂素)和欧前胡内酯的检测方法17.化妆品中补骨脂特征成分补骨脂素、异补骨脂素、新补骨脂异黄酮和补骨脂二氢黄酮的检测方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10月10日,中脉和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技术人员走进北京部分居民家庭,开始采集水、空气等跟家庭生活息息相关的健康数据。这预示着,涉及全国9大城市上千户居民的大规模家庭生态健康指数调研活动进入实施阶段。在北京的一户居民家里,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技术人员采集了3瓶清水后密封样品瓶并放入保温箱内低温保存。随后的2天内,技术人员会将样品发回实验室分析。据中脉相关负责人介绍,水质的检测项目包括铅(Pb)、亚硝酸盐、氮、总硬度、氮、铝、三氯甲烷、铁、灭草松等。室内空气测试项目则包括温度、相对湿度、颗粒物PM2.5、甲醛、苯等。技术人员在空气采样时避开了通风口,关闭了空调与新风系统,保持门窗密闭。采样点离墙壁距离应大于0.5m,离门窗距离应大于1m;采样点的高度与人的呼吸带高度一致。PM2.5传感器、甲醛测试仪、Tenax-Ta采样管与QC-2双气路大气采样器̷̷现场检测中,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技术人员用上了各种精密仪器,样品采集时亦小心翼翼。据介绍,这些设备和要求都是为了保证后期数据分析的准确性。8月27日,“中国首部家庭生态健康指数报告”暨全国九大城市家庭室内生态指数免费检测大型公益活动启动仪式在清华大学隆重举行。10月份进入采样阶段后,技术人员将在9个重点城市近千户家庭中采集样品,再根据样品进行最终数据测试并形成报告。2015年12月,中脉和清华大学将正式推出中国首部家庭生态环境健康报告。对家庭室内空气等多项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指标开展全国性、系统性的调查和检测,在我国尚属首次。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主任张寅平表示,希望通过入室的检测和《家庭生态健康指数报告》的宣传,进一步引发人们对家庭室内环境的重视和科学的认识。

  p淄博市政府采购网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发布“高青县艾李湖生态湿地及美丽乡村道路建设 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中标公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联合体牵头公司。/ppstrong项目建设内容/strong/pp项目一建设内容包括:艾李湖生态湿地、慢城公路和慢城相关区域内其他工程。/pp(1)、艾李湖生态湿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湿地景观保护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湿地科普教育工程和夜景照明工程。/pp(2)、高青县慢城公路工程位于高青县慢城规划区,北起黄河大堤堤防路,南至广青路,依次经过刘春家村、骆家村、前胡村、说约李村,全长约 4.087km。建设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土地拆迁工程。/pp(3)政府指定建设慢城相关区域的其他项目。/pp项目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沟等。道路总面积 1055799 平方米。其中,田镇街道办道路面积 91134 平方米 芦湖街道办道路面积 121000 平方米 青城镇道路面积 110629 平方米 高城镇道路面积 77016 平方米 常家镇道路面积 117712 平方米 唐坊镇道路面积 126602平方米 花沟镇道路面积 119887 平方米 木李镇道路面积 123060 平方米 黑里寨道路面积 168759 平方米。/pp上述项目一、二具体建设内容以高青县人民政府最终审定的设计文件为准。/ppstrong合同主体/strong/pp(1)政府方(甲方):高青县天鹅湖温泉湿地管理委员会/pp(2)政府方出资代表(乙 1方):高青元润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pp(3)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乙 2 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方 联合体成员包括:江苏华麒建设有限公司、北京鑫地园林集团有限公司。/pp经高青县人民政府授权高青县天鹅湖温泉湿地管理委员会(下称“甲方”)作为高青县艾李湖生态湿地及美丽乡村道路建设 PPP 项目(下称“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并授权高青元润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乙 1 方”)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pp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下称“乙 2方”,含联合体,)作为中标人,并通过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方式授予其在本项目项下的经营权。待乙方按照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在高青县设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与甲方重新签署 PPP 合同(合同内容不变)或签署关于承继 PPP 合同的补充合同,全面承继乙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ppstrong合同总价/strong/pp本项目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亿零伍拾万捌仟玖佰肆拾陆元整(小写¥ 1,400,508,946.00 元)。/pp其中,可用性服务费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亿肆仟玖佰玖拾陆万叁仟肆佰元整(小写¥ 1,249,963,400.00 元) /pp运营绩效服务费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零伍拾肆万伍仟伍佰肆拾陆元整(小写¥ 150,545,546.00 元)。/pp以上均为暂定价,以政府最终审定的建设内容和决算价格等进行调整。/p

  影响中药材品质及疗效的因素很多,人们通常需要通过多种手段对对其进行鉴定,包括来源、性状、显微、理化、生物等鉴定法。此外,产地也是历代中医评价中药材品质的一个关键标准。有效成分的结构鉴定、道地药材真伪鉴别,作为中药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控制中药质量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LCMS-9030四极杆飞行时间液质联用仪 举重若轻,超凡性能★ 室温波动环境下获取稳定的质量精度★ 低浓度范围中保持可靠的质量准确度 应用案例 利用高分辨率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靶向筛选香豆素类化合物 香豆素类化合物是一种存在于很多植物中的化合物,很多具有抗肿瘤、抗菌等生理活性,秦皮、前胡、肿节风、补骨脂等中药中的香豆素类化合物都是其主要药效成分。 在没有完整标准品的情况下,用LCMS-9030完成了针对35种香豆素类化合物的靶向筛选。初步确认的工作基于高质量精度的精确质量数完成;在无标准的情况下,通过与Metlin的MSMS数据库进行比对,可以完成二次确认工作。 实际样品中筛查出的部分香豆素类化合物的提取离子色谱图 甲基香豆素在Metlin数据库中的MSMS谱图甲氧基香豆素的二级质谱图确认 iMScope QT成像质谱显微镜 iMScope QT是岛津最新一代的旗舰级成像质谱显微镜,继承了iMScope系列质谱仪配备光学显微镜的概念。iMScope QT不仅完美融合了形态学研究,而且具有出色的速度,灵敏度和空间分辨率,可对中药材有效成分或指标成分的分子进行定性鉴定、定量研究和可视化分布分析。 应用案例 iMScope对黄玛咖中芥子油苷类物质的空间分布评价 中药材中特定成分表达水平以及局部分布模式的差别,不仅可以鉴别其品种和产地,还能帮助探索有效成分的代谢通路。 用质谱成像的方法直接观察黄玛咖中不同次级代谢产物在植物组织中的分布特征及其相对含量,对于鉴定其产地和品种并进一步揭示其生物代谢途径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如图所示,在高空间分辨率下成像后,明确了葡萄糖苷类物质主要分布在黄玛咖的木质部。 iMScope对干姜根中姜黄素的空间分布评价 对干姜根样品进行径向和纵向切片并用质谱成像的方法进行研究,发现姜黄具有非常规则的内部分布。纵向切片结果显示,姜黄素具有线性分布特征,推测姜黄素在植物体内是管状结构分布。 MultiNA微芯片电泳系统 小巧精致,功能强大 ★ 可重复利用的微芯片大大降低分析成本。★ 高速自动化分析,周期低至75秒。★ 采用LED激发的高灵敏度荧光检测器。★ 分离缓冲液和内标保证分析可靠性和重现性。★ 控制和数据处理软件图形化界面显示,操作更简便。 应用案例 应用MultiNa鉴定中药材金银花和山银花 由于不同的物种具有其特异性的生物遗传信息,使用分子生物学手段PCR方法结合电泳检测,通过检测样品的特异性基因信息,可以实现准确鉴定品种的目的。应用全自动化、且具有高分辨率的微芯片电泳仪 MultiNA,即可自动化地检测不同生物品种 PCR 产物。 金银花引物和山银花引物分别扩增金银花和山银花样品的PCR产物电泳图 金银花+金银花引物的PCR产物电泳图 山银花+山银花引物的PCR产物电泳图

  3月1日,广西质监系统“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启动仪式在南宁举行,标志着全区质监系统2011年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全面展开。启动仪式结束后,质监执法人员立即奔赴武鸣县宁武镇,进村入户开展农资打假咨询服务和现场快速检验,向农民朋友传授农资产品识假辨假知识。据介绍,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为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月。全区质监部门将以化肥、农药、农机及其零配件为重点产品,查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积极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推进现场检测,发挥执法和技术优势,将农资产品“移动实验室”开进田间地头,使检验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前移至田间地头,大范围开展现场检测。据了解,在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中,全区质监部门着重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劣质农资产品召回制度,完善农资生产企业质量档案管理,对农资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和预警 建立健全农资打假协管员制度,建立农资举报投诉案件处理“绿色快速通道”和举报奖励制度 推进农资产品电子监管网的建设,发挥农资企业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行业自律,提高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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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是建党96周年,按照南山区党工委的统一部署,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下属子公司深圳市东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深电子”)党支部带领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创新发展,为东深电子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结合南山区党委的指示,东深电子支部组织党员开展了以“回顾历史展望未来”为主题的庆“七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一、认真研讨,确定活动主题在公司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为了强化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增强党员党的意识,纪念党的生日,东深电子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先后多次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行了研讨,集思广益,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经过讨论,党支部决定以“回顾历史展望未来”为主题,以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丰富党日活动内容,增强中心党组织的内在活力,树立良好形象。同时提出了开展活动的任务目标。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一方面使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发挥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激励党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达到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的目标。二、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活动2017年7月1日,根据支部的党日活动主题,在郭华书记的带领下,东深电子支部全体党员及积极分子前往大鹏镇,学习大鹏古城历史文化,参观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大鹏古镇全员合影大鹏古城是明代为了抗击倭寇而设立的“大鹏守御千户所城”,简称“大鹏所城”,它在明代为抗击倭寇和清代鸦片战争中抗击英军入侵起到了重要作用。在2001年6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是深圳唯一的“国宝”。通过对大鹏古城及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的参观,让党员们了解及掌握了更多关于大鹏古城的历史。一段浴血奋战铸就的卫国历史,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深刻的党课。参观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三、求真务实,活动效果明显这次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活泼,内容丰富,内涵深刻,效果明显。既有党务相关的学习交流,更有融理论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革命根据地的参观学习,使支部全体党员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党员们将继往开来,在东深电子发展的大好形势下,站好岗,做好排头兵,立足本职岗位、争做贡献。

  中国消费者协会昨日公布30种蜂蜜产品的比较试验结果,百花、汪氏等几大蜂蜜知名品牌被检出微量重金属铬、镉。但农产品安全专家表示,这些数值低于国标限量值,处于安全水平。铅、砷、镉、铬四种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的非必需元素,在GB2762&mdash 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蜂蜜中铅的含量不得超过1.0mg/kg,对于其他有害元素没有限量规定。本次检测的30个蜂蜜样品中均没有检出铅和砷。但有6个样品检出含有微量的铬,其中有北京百花蜂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ldquo 百花&rdquo 牌荆花粉蜜、枣花蜂蜜和蜂蜜,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生产的&ldquo 汪氏&rdquo 牌枇杷蜜和椴树蜜,农大蜂场(福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ldquo 有机蜂场&rdquo 牌枣花蜂蜜。据有关农产品安全专家解释,蜂蜜样品检测出的金属铬、镉含量值低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62-2012)中有关铬、镉的限量值(饮料类除外),处于安全水平。此外,脯氨酸是蜂蜜中氨基酸的主要成分,是衡量蜂蜜中游离氨基酸含量的标准,也是判定蜂蜜的成熟度和是否掺假的指标。蜂蜜中脯氨酸含量高且稳定,营养作用才大。目前,我国还没有对蜂蜜中脯氨酸含量作出标准规定,出口贸易合同中一般要求蜂蜜中脯氨酸含量高于180mg/kg,本次检测的30个蜂蜜样品中,有25个样品都高于此标准,但标称&ldquo 有机蜂场&rdquo 的洋槐蜂蜜和枣花蜂蜜样品的脯氨酸含量检测值小于20mg/kg,远远低于正常蜂蜜中脯氨酸含量。

  芳菲三月,春意盎然。3月18日下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首届“百花双创节”开幕式在图书馆南广场举行。旗云中天汤金平总经理发言 南京旗云中天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汤金平在开幕式讲述自己在南信大的求学经历和双创故事,希望在学校高科技研发的实力支持下,打造能源行业的气象服务自主创产品。 同时参加开幕式的还有江苏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李金泉,南京江北新区党工委副书记陈潺嵋,南信大校长李北群,省教育厅、江北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江北新区企业家代表,校友代表,校内各部门学院负责人,师生代表参加。首届“百花双创节”开幕式 陈潺嵋代表江北新区党工委对“百花节双创节”的开幕表示热烈祝贺,向全校师生表达亲切问候。她说,国务院赋予国家级江北新区“三区一平台”的战略发展要求,要打造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她表示,自主创新来源于科学家和企业家,江北新区是一片创新的热土,希望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共同为江北新区的创新发展和教育事业汇聚能量。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相关直属单位,中测院:经省局同意,现将《2023年度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联系人:黄劲松刘磊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3年4月25日附件:2023年度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为全面监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质量和认证风险,提升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促进全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区)优化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任务2023年省级专项监督抽查安排抽检有机产品655批次,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实施,各市(州)、县(区)市场监管局和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管理单位参与配合,委托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和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承担抽样及检验检测工作。本次专项抽查任务包括对省内主要有机产品的抽样检测及相关生产、销售现场的监督检查,范围涉及流通领域(实体商超、电商平台)及生产企业。重点对社会关注度较高、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和有机产品证书发证量大、消费量大、历年监督抽检及舆情监测分析需要重点关注的高风险类产品开展认证有效性监督抽查。其中,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承担在生产环节抽取100批次产品的抽检任务;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承担在生产环节抽取130批次、在流通环节抽取70批次产品的抽检任务;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承担在生产环节抽取225批次、在流通环节抽取130批次产品的抽检任务。对抽检发现并经确认不合格的有机产品,省局认检监管处及时发布认证风险预警通告并加强后处理。二、实施时间本次专项监督抽查工作于2023年5月4日开始,11月30日前完成。三、工作组织专项监督抽查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检监管处统一安排协调,负责抽取确定受检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的名单,承担抽检任务的技术单位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抽样工作由被抽查获证组织或有机产品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局派员配合省局抽样技术小组,按照《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抽查技术指引(2023年)》(附后)进行。省局抽样技术小组分别由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和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派员组成,开展抽样及检测并对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抽检过程中,各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细化监督检查方案,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省局认检监管处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二)科学公正。省局认检监管处要在往年工作基础上制定完善《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样监测技术指引》,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因地制宜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合理确定抽查检查方式,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三)检前培训。承检机构要依照抽样监测计划,对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进行检前培训。重点开展对有机产品标准《GB/T19630-2019》、《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5号)、《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学习,熟悉抽检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引,熟悉抽样流程和相关判定依据、检测方法要求,熟悉有机产品抽样数量、抽样单填写、样品运输以及保存方法,加强对抽样现场检查事项的实习演练,确保抽检质量。(四)依法依规。各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认证监管职责,指导配合承检机构开展抽检监测,做好规范抽样、检测监督、通报核实、跟踪处置、依法查处等工作;要按照抽查检查的项目和依据,对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发现并经确认的不符合有机产品认证要求的获证组织和认证机构,应按程序及时向社会公示查处结果,并纳入认证风险监测数据库;承检机构抽检完成后对不合格样品要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处理。(五)抽查结果通报及后续处置信息报送。1.对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各承检机构要按程序在做出检验结论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检监管处,并向受检单位和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托发送《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附件3)。受检单位对抽检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检监管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抽检检验结论无异议。2.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不合格产品)后,应及时联系相关认证机构依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规定,立即确认抽检结果并采取相应认证监管处理措施。3.未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抽查检测结果及调查处理意见不得对外引用和公布。附件:1.有机产品获证组织查验(检查)表、流通领域有机产品抽查检查表2.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委托书3.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4.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抽查技术指引(2023年)附件1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查验(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重点检查指引存在问题描述参考处罚依据1认证机构合法资质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九条(1)认证机构是否经过批准:□是□否(2)认证机构经批准的认证业务范围是否包含“有机产品”:□是□否通过认监委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输入认证机构名称即可查询是否取得认证机构批准,同时可查询认证业务范围。《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2认证人员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三十八条(1)核实到场的认证人员是否为机构委派检查组(员)本人:□是□否(2)认证人员是否经注册:□是□否(3)认证人员注册专业是否覆盖了当前申请认证的类型(种植、养殖和加工):□是□否(4)认证人员注册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5)注册的机构是否为派出机构:□是□否核实检查计划、检查报告上的机构、人员信息是否一致;通过认监委官方网站:,输入检查员名字即可查询注册资质和执业机构可要求派出机构或检查员本人提供其相应专业注册证书。《条例》第五十九条3认证检查计划执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九条(1)检查计划是否在现场检查前经获证组织确认:□是□否检查组现场检查时间是否按计划执行:□是□否(3)检查人员是否到场并与计划一致:□是□否检查计划是否有认证委托人签字确认;可以通过登录监管账户,查询上报的检查人员信息、检查计划;核实检查报告中检查员、检查时间是否与上报和计划信息一致;通过企业了解检查人员到现场检查的时间或者查看差旅费报销凭证。此条倾向于认证检查现场的抽查。《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二)4认证程序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一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十条(1)认证人员是否按照认证规则要求,进入现场检查。□是□否认证机构是否增加、减少、遗漏了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及程序要求:□□是□否查企业有机管理体系建立实施时间、申请时间、合同签订时间、现场检查时间;(体系建立运行3个月方可申请,申请受理后方可签订合同,提前5天下达检查任务)检查时间应选择病虫害高峰期、采收期等;对一年生作物、野生采集食用菌、加工、养殖项目等,需在生产季节内进行检查;对多年生作物如在采收期后进行检查,应进行补充抽样或者补充检查;认证机构应在委托方符合整改验证有效且产品检测合格后作出认证注册的决定;(查不符合报告验证时间、检查报告出具时间、证书出具时间)通过询问企业有关认证机构检查员进入现场检查的时间、离开时间,核查认证行为合规情况;《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5认证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二条(1)认证机构是否出具了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是□否现场核实基地、工厂周边环境是否符合有机标准要求;(种养基地周边不得有交通主干线;生产加工场所周边不得有重工业、矿产、垃圾场、医院等污染源);企业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生产加工经营资质,营业执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是否涵盖认证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畜禽养殖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经营企业(存在委托加工的企业)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有合法的土地证明文件。现场核实企业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是否完全不符(提交虚假资料)是否进行产品抽样,有无发生检测不合格的现象;有无产地水土、环境空气、污染物排放等达标的证据,水土应进行检测,环境空气可采信当地环境检测数据或者证明;查询企业有无被列入黑名单;发生了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不予以通过认证。缩短转换期是否有充分证据,核实上级监督抽查的情况,加工产品关注有机配料是否达到95%以上,同一种配料是否使用常规配料;使用的添加剂和加工助剂是否在标准附录中列出;养殖:饲喂的饲料是否为有机来源,并且本地至少有50%有机饲料来源;畜禽是否有活动场所,圈舍活动场所面积是否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水产饵料有机或野生来源,有无相应的证明文件。《条例》第六十一条6认证证书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三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认证机构是否及时向认证委托人出具了认证证书并向公众提供了认证证书有效性查询方式:□是□否询问企业证书如何查询;是否获得了认证证书,如未得到认证证书原因何在?通过查询证书的真实性。《条例》第六十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八条认证机构是否向产地环境不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规定的认证委托人出具了认证证书:□是□否现场核实基地、工厂周边环境是否符合有机标准要求;(种养基地周边不得有交通主干线;生产加工场所周边不得有重工业、矿产、垃圾场、医院等污染源)有无产地水土、环境空气、污染物排放等达标的证据,水土应进行检测,环境空气可采信当地环境检测数据或者证明(初审报告出具时间不超过申请时间1年,再认证可放宽到2年。)/认证机构是否向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的产品出具了认证证书:□是□否现场核实证书信息,对应有机产品认证实施目录进行核实发证产品是否在目录中。另外关注新的认证目录植物生产的产品可以进行野生采集认证,野生采集中产品不能进行植物生产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认证机构是否对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产品进行了有机产品认证(适用时):□是□否抽查产品的配方和配料单核算有机配料的占比。重点关注使用的是添加剂和加工助剂是否符合标准附录E的要求加工项目适用。《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7证后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六条认证机构是否实施了有效的证后监督:□是□否(2)认证机构发现获证组织及认证的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是否及时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是□否(3)证书暂停或撤销期间认证机构是否通知并监督获证企业停止使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有机标志:□是□否通过查询企业证书状态;如发生暂停、注销、撤销通过认证机构官方网站查询是否进行了相应的公示;发生暂停、注销、撤销后是否向认证委托人发出相应的通知,通知中是否明确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要求。发生暂停期间不得使用证书和有机标志(不能按照有机产品销售),发生暂停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经认证机构验证有效后恢复。《条例》第五十九条8获证组织法定资质及信用《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认证机构是否对认证委托人的下列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1)具备有效的相关法定资质、资格:□是□否(2)委托认证的产品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3)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是□否是否被证实有因违反国家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查看企业营业执照、行政许可(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排污许可等)是否有效,经营范围是否包含了发证产品的范围;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畜禽养殖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经营企业(存在委托加工的企业)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有合法的土地证明文件。了解认证产品上级监督抽样的情况;通过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上级监督抽查、行政处罚的情况和是否被列入黑名单《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9获证组织检测报告《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十二条认证机构是否向产地环境不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规定的认证委托人出具了认证证书:□是□否(2)是否对检出禁用物质的产品进行了有机产品认证:□是□否是否进行了水土检测,有无检测报告(水包括灌溉水、畜禽饮用水、加工用水、食用菌栽培用水、渔业养殖用水),查阅相应的检测进行核实;核实场所周边环境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详见5;查产品抽样检测报告,核实有无禁用物质(农残、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检出项;其他检测项目是否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GB2762\GB2761等)现场观察养殖场、加工厂关注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是否产生破坏及污染《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二)款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10再次加工、分装、分割《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获证组织是否违规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是□否现场观察和询问了解,有机生产加工所在的场所是否与证书所载明的场所一致;特别关注加工食品和屠宰肉制品是否在证书载明的场所加贴标识和标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款11可追溯体系《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认证机构是否对未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档案制度的组织进行了有机认证:□是□否公司是否建立了有机管理体系(现场核查申请书、手册、操作规程、分布图等是否齐全);是否按照标准要求保留了生产加工过程有关的记录(种子种苗、畜禽、水产品的引入、投入品购买票据、施肥、病虫害防治、疾病治疗、清洁消毒、采收、销售、动物出栏、水产品捕捞等)重点关注投入品购买票据和使用记录、外购有机产品销售证书、标识标签使用记录;加工重点关注配料的来源和使用量、添加剂和加工助剂使用;投入产出是否合理。有无培训记录、内部检查记录;是否发生产品召回,有无相应的记录,召回产品的处置,是否进行了召回演练。《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二)款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12禁用物质《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三条(1)获证组织是否被证实在生产或加工的过程中存在使用或添加禁用物质:□是□否现场观察基地有无使用禁用物质迹象(残留空农药瓶、残留的空化肥袋);现场观察作业过程使用的投入品是否均在标准允许使用范围内;抽查产品检验报告,核实有无检出禁用物质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13认证证书和标志《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8.7。认证机构发现认证对象未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是□否(获证组织是否有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的行为;对未获证产品及在允许场所外进行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获证产品,是否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了“有机”、“ORGANIC”等误导公众的文字;是否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限定的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内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并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上正确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在获证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材料上印制的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是否存在变形、变色;是否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或被注销、撤销后,仍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通过查询企业证书状态;证书一旦被注销或者撤销都不得持续使用有机标,也不得宣称有机销售;核实标签使用记录,关注暂停或撤销后是否持续使用了有机标签。核查企业宣称文件(宣传册、广告牌等)宣称信息是否与认证范围保持一致;刊印的证书是否与原件保持一致;宣称有机产品销售是否在包装上加贴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机构标识和有机码,关注自行印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与标准色泽、形状是否一致;抽查产品有机标签使用与认证机构签发是否一致(品名、规格是否保持一致)是否建立了有机标签使用台账,现场核实标签账物的一致性。包装上标注有机XX或者印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必须加贴有机码标签(可以喷印或加贴)《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14销售证《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1)认证机构发放的有机产品销售证标明的数量是否超过了认证委托人生产、加工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批准的数量:□是□否核查是否向客户开具了销售证书,所开具销售证书的总量是否超过认证证书总产量;销售证书的开具是否有销售合同、发票。销售证、合同、发票上载明产品名称、数量是否一致。15配合检查情况(1)获证组织是否拒绝接受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是□否场所、文件、票据等均应按照检查人员的要求出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16进口有机产品(适用时)《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进口有机产品申报入境时,有机产品认证委托人(需要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的进口产品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或者代理商)是否提交其所获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有机产品销售证复印件、认证标志和产品标识等文件:□是□否查进口产品是否通过了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是否索要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备查。通过查询认证委托人、产品、产品信息的一致性;进口预包装产品包装上是否加贴有机标识(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机构标识、有机码),相应进口报关资料是否齐全,报关产品是否与证书载明的产品一致;/获证组织(加盖公章):现场负责人:日期:认证机构(加盖公章):现场负责人:日期: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检查日期:流通领域有机产品抽查检查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认证机构证书编号有机码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重点检查指引存在问题描述参考处罚依据1获证组织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使用《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1)是否在认证证书限定的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内正确使用认证标志:□是□否(2)是否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和认证机构名称:□是□否证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等材料上印制的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是否出现了变形、变色:□是□否现场查看获证的有机产品实物和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核实有机认证证书信息,确认相关证书是否有效,确认是否在认证证书中未列出的产品销售包装上加贴了有机标志;核实有机码对应的包装规格与实际产品的包装规格是否一致;对照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标准图形和色彩进行核查;《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2违规标识标注情况《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对未获证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了“有机”、“ORGANIC”等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和图案:□是□否(2)是否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或者被注销、撤销后仍继续使用了认证标志:□是□否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查在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了“有机”、“ORGANIC”的产品的生产企业是否拥有有效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标注“有机”、“ORGANIC”产品是否通过有机认证。/3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行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1)是否存在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行为:□是□否通过与现场销售人员沟通、询问是否了解产品加工地点核实加工地址与证书中相应内容的一致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检查日期:年月日附件2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委托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委派等名同志对你单位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产品进行抽样检验。请予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告知事项:1.所有样品均以购买的方式获得,请提供购样发票。拒绝提供样品的,将依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依法处理。2.如对抽样过程有任何异议或疑问,可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或反映(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检监管处电话:(委托单位公章)备注:此委托书有效期为: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附件3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编号:):受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我单位于年月日对你单位(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产品进行了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抽查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附报告、抽样单)。如对抽检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抽检检验结论无异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检监管处电话:。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抽检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4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抽查技术指引(2023年)承担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的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本技术指引和GB/T19630-2019《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标准执行,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一、抽样要求抽样技术小组由承检机构2名以上(含2名)人员组成,抽样时应出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委托书》、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检测机构的公函或抽样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并会同被抽检单位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共同完成辖区内的抽样工作。(一)抽样地点四川省内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机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销售单位。(二)抽样比例原则上不作统一规定,具体根据有机产品认证实际情况确定,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生产环节的抽样比例计划在70%左右,流通环节的抽样比例在30%左右。(三)抽样方法参照NY/T896-2015《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准则》等标准要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中规定产品的抽样型号、规格、抽样方法、数量、抽样单填写、封样及样品运输储存要求执行。样品抽取后应对被抽取产品进行确认,所抽检预包装样品必须具备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在获证企业抽检的样品必须为该企业认证的有机产品。抽样单编号规则:YJZX—2023×××(四)抽检品种及抽样量(见下表1)(五)抽样流程本次抽样应严格按照双随机名单抽取,抽样工作不得预先通知被抽检的有机产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被抽检单位)。抽样人员应按以下步骤及要求开展抽样工作:1.核实企业资质和产品。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当查看被抽样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机产品证书等相关法定资质,确认被抽样单位是合法生产经营者,且拟抽检的有机产品在认证范围,认证证书状态为有效。2.样品获得。抽检的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从有机产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场地)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或者在经过有机认证的种植区域现场采摘,抽样时不应受雨水、灰尘等环境的影响。至少有2名抽样人员同时现场抽取,不得由被抽样单位自行抽样。样品以购买的方式获得,并向被抽样单位索取发票及购样明细。3.填写抽样单。填写抽样单时应如实填写被抽样单位的相关信息,抽样单上样品名称应按照产品外包装上标示信息填写,若无外包装,则根据被抽样单位提供的名称填写,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样品名称由被抽样单位提供”,并由被抽样单位签字确认、若所抽样品外包装上标示有有机码,则需刮开涂层,将有机码填写在抽样单中以备查询。抽样单上被抽样单位名称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法定资质证书填写,抽样地点与证照不符时,应以实际抽样地址为准,并在抽样单中备注。被抽样品为委托加工的,抽样单上被抽样单位信息应填写实际被抽样单位信息,生产者信息应填写委托方信息,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委托加工关系。抽样单不得随意涂改,需要更改的信息应当由被抽样单位现场签字确认,一张抽样单上有三处以上的更改时,应重新填写。抽样单填写完毕后,须由抽样人员及被抽样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确认、若被抽样单位无公章,可由被抽样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人)加盖手印代替,不得漏盖漏签。4.样品封样。样品一经抽取,抽样人员应在现场以妥善的方式进行封样,并贴上盖有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条以防止样品被擅自拆封、动用及调换。封条上应由抽样人员及被抽样单位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用封条将样品封好后应用胶带保护,避免因潮湿于运输途中损坏。5.现场拍照。抽样人员通过拍照或录像等方式对被抽样品状态、食品库存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检结果的情形进行现场信息采集。现场采集的信息应包括:①抽样单位外观照片,若被抽样单位悬挂厂牌的,应包含在照片内;②被抽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照片,生产许可证、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等法定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照片;③抽样人员从样品堆中取样或现场采摘的照片,应包含有抽样人员和样品堆信息(可大致反映抽样基数);④封样完毕后,所封样品码放整齐后的外观照片及填写完毕的抽样单、购物票据等在一起的照片;⑤同时包含所封样品、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人员的照片;⑥其他需要采集的信息。6.其他。被抽样单位因样品数量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解决。抽样中发现被抽样单位存在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法定资质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行为的,或发现被抽样单位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没有合法来源或者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停止抽样,及时报告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被抽样单位无正当理由,对抽样工作不配合或者拒绝抽样的,抽样人员应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及时上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样品运输现场抽样时,样品、抽样文书以及相关资料应当由抽样人员于5个工作日内携带或者寄送至承检机构,不得由被抽样有机产品生产经营者自行送样和寄送文书。因客观原因需要延长送样期限的,应当经组织抽样检验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对有特殊贮存和运输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不发生影响检验结论的变化。(七)备检样品保存参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针对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保存规定:对于合格样品,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不合格样品,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6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对过了保存期的复检备份样品,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保留样品保存和处理记录。二、有机标识检查及有机码核验样品抽回后需进行有机标识检查,查看有机产品的最小包装上是否加施了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及其有机码、认证机构名称或其标识、标识中的文字、图形或符号等是否清晰、醒目、有机标识是否变形、变色。确认无误后需在“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中核验产品信息是否与有机码查询信息一致。三、样品检验为加强检测质量控制,检验机构可采取人员比对、设备比对或实验室比对等多种方式来进行过程控制。参照《四川省有机产品检验分类指南》、《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重点指标。有机产品检测判定依据为GB/T19630-2019《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国家标准。检验机构需在样品到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应优先开展保质期短、不稳定、非食用物质项目或者容易出现不合格的项目的检验。四、数据分析研判检验机构在完成所有样品检测任务后,应汇总检验结果,结合实际工作和检验情况开展研讨和分析,编写质量分析报告,分析研判有机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为日常监管提供方向,并按时间进度要求,编写分析报告后汇总至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析研判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一是分析问题指标,主要关注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分析时,尽可能分析出不合格样品中出现问题频次最高的项目,为出现此种问题的原因分析提供有效支撑。二是分析问题频次高的食品(农产品)品种,尽可能分析到样品细类。三是分析企业规模,尽可能对不同规模的企业进行分析,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的抽样。四是重点区域和业态分析。尽可能分析不同区域(如城乡结合部、乡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等问题多发区)和不同业态(如流通环节的大中小型超市、有机产品直销渠道等)易存在的问题。五、现场检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要求:(1)抽样人员在抽样前,需对受检单位的资质、认证情况等进行检查。(2)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级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附件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需根据检查指引认真如实填写《附件:有机现场、认证机构、流通环节检查表》中相关内容,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获证组织存在上述问题,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属地市场监管局,情况严重的需立即终止抽样。六、蔬菜、水果中农药的风险项目监测与评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要求:在对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进行抽样检测过程中,对每家获证组织所抽样的1-2批次产品运用农药高通量筛查的方式进行风险项目的监测。高通量筛查即运用快速、高效的方式对多种农药进行定性或定量筛查,按标准GB23200.113-2018的方法,可同时对208种农药进行筛查。高通量筛查出的风险项目可纳入下一年度监督抽查检测项目。七、复检流程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15号令)第五章中相关规定执行。表1:抽检产品品种及抽样量表1:抽检产品品种及抽样量序号产品类别产品子类别产品范围抽样量植物类和食用菌类(含野生采集)1谷物1.小麦小麦抽取样品总量不少于3kg,所抽样品分成2份,约1/2作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2.玉米玉米3.稻谷稻谷4.其他谷物高粱;大麦;青稞;莜麦;燕麦;黍(糜子);粟(谷子);薏苡;荞麦;苦荞麦;藜麦;红稗;穇子2蔬菜5.薯芋类阳芋(马铃薯、土豆);木薯;甘薯;番薯;薯蓣(山药);葛;芋;磨芋(魔芋);菊芋;蕉芋(旱藕)抽取样品量不少于3kg,所抽取样品充分混匀后分为2份,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6.豆类蔬菜蚕豆;大豆(毛豆);豌豆;菜豆;刀豆;扁豆;豇豆;刺毛黧豆(黎豆);四棱豆7.瓜类蔬菜黄瓜;冬瓜;丝瓜;西葫芦;甜瓜;笋瓜;葫芦;苦瓜;南瓜;佛手瓜;蛇瓜8.白菜类蔬菜白菜;菜苔9.绿叶蔬菜莴苣;苋;茼蒿;菠菜;旱芹(芹菜、药芹);败酱(苦菜);攀倒甑(苦菜);苦芥(苦菜);高蔊菜(苦菜);江南山梗菜(苦菜);乳苣(苦菜);菊苣;苦苣菜;蒌蒿(芦蒿);蕹菜;紫苜蓿(苜蓿);紫背天葵;罗勒;荆芥;塌棵菜(乌塌菜);荠(荠菜);茴香;芸苔;甜菜(叶菾菜);猪毛菜;冬葵(寒菜);番杏;藜(灰灰菜);榆钱菠菜;落葵(木耳菜);紫苏;莳萝;芫荽(香菜);野菊(菊花脑);珍珠菜;费菜(养心菜);长蒴黄麻(帝王菜);芦荟;盐角草(海蓬子);碱蓬;冰叶日中花(冰菜);土人参(人参菜);马兰10.新鲜根茎类蔬菜芜青;萝卜;牛蒡;石刁柏(芦笋);胡萝卜;蕺菜(鱼腥草)11.新鲜甘蓝类蔬菜芥蓝;甘蓝12.新鲜芥菜类蔬菜芥菜13.新鲜茄果类蔬菜辣椒;番茄(西红柿);茄;树番茄(人参果);咖啡黄葵(秋葵)14.葱蒜类蔬菜葱;韭;蒜;姜;洋葱;山韭(岩葱);蒙古韭(沙葱)15.多年生蔬菜笋;百合;黄花菜(金针菜);菜蓟(朝鲜蓟);香椿;辣木;荨麻;龙蒿(椒蒿);刺五加;蘘荷;圆叶大黄(食用大黄);迷果芹(山丹黄参);无果枸杞16.水生类蔬菜莲(莲藕);菰(茭白);荸荠;菱;水芹;慈姑;豆瓣菜;莼菜;芡实;香蒲(蒲菜);水芋17.芽苗类蔬菜芽苗菜18.蕨类蔬菜蕨3食用菌和园艺作物19.食用菌菇类;木耳;银耳;块菌类;北虫草;灵芝抽取样品量不少于3kg,所抽取样品充分混匀后分为2份,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20.花卉菊花;木槿花;木芙蓉花(芙蓉花);海棠花;百合花;山茶花;茉莉花;玉兰花;白兰花;栀子花;木樨花(桂花);丁香花;玫瑰花;月季花;桃花;米仔兰花(米兰花);金粟兰花(珠兰花);芦荟;牡丹;芍药花;牵牛花;麦冬;鸡冠花;凤仙花;高山犁头尖(贝母);忍冬(金银花);莲花;藿香蓟;水仙花;蜡梅(腊梅);霸王花;紫藤花;黄蜀葵(金花葵);两色金鸡菊(雪菊);梨果仙人掌;睡莲;甘菊;秦艽;石斛;红豆杉;贝母;杜鹃;车前;龙胆;南欧丹参(香紫苏);郁金香4水果21.仁果类和核果类水果苹果;花红(沙果);红厚壳(海棠果);梨;桃;枣;杏;梅;樱桃;李;山楂;枇杷;欧李(高钙果)抽取样品数量不少于3kg,且不少于4个个体。所抽取样品分为2份,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22.葡萄葡萄23.柑橘类桔;橘;柑类;橙;柚;柠檬24.香蕉等亚热带水果香蕉;菠萝;杧果(芒果)25.其他水果杨梅;草莓;黑茶藨子(黑豆果、黑加仑);橄榄;猕猴桃;椰子;番石榴;荔枝;龙眼;阳桃(杨桃);波罗蜜;量天尺(火龙果);红毛丹;西番莲;洋蒲桃(莲雾);面包果;榴莲;莽吉柿(山竹);海枣;柿;石榴;桑椹;酸浆;沙棘;无花果;蓝莓;黑莓;山莓(树莓);越橘;雪莲果;海滨木巴戟(诺尼果);红涩石楠(黑果腺肋花楸);黑老虎(布福娜);蓝靛果;神秘果;番荔枝;西瓜;甜瓜;木瓜;树葡萄(嘉宝果);芭蕉;泡泡果;酸豆(酸角);鳄梨(牛油果)5坚果;含油果;香料(调香的植物)和饮料作物26.坚果核桃;板栗;榛子;瓜籽;杏仁;咖啡;椰子;银杏果;芡实;腰果;槟榔;开心果;巴旦木果;香榧;苦槠果;栝蒌;澳洲坚果;角豆;可可;美国山核桃(碧根果)花生类产品可食部分不少于3kg,芝麻样品量不少于1kg,其他产品样品量不少于2kg。所抽取样品分成2份,其中芝麻样品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花生及其他产品样品约2/3作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27.含油果油茶;橄榄;油棕(油棕榈);油桐;椰子28.调香的作物薰衣草;迷迭香;柠檬草(柠檬香茅);橙香木(柠檬马鞭草);藿香;鼠尾草;地榆(小地榆);天竺葵;紫丁香;艾;佛手柑;啤酒花29.茶叶茶30.其他饮料作物苦丁茶;杜仲;柿;桑;银杏;野菊花;菊花;薄荷;大麦;蛇葡萄(藤茶);木姜叶柯;白木香叶;巴拉圭冬青;金花茶;流苏树;亮叶杨桐6豆类;油料和薯类31.豆类大豆;花豆;鹰嘴豆;豇豆(饭豆);兵豆(扁豆、小扁豆、鸡碗豆,滨豆,小金扁豆);羽扇豆;瓜儿豆;棉豆(利马豆);菜豆(芸豆);木豆;赤豆(红豆、红小豆、褐红豆);赤小豆(米豆、饭豆、褐红豆);绿豆抽取样品数量不少于2kg。所抽取样品分为2份,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32.油料油菜籽;芝麻;花生;茶籽;葵花籽;红花籽;油棕果;亚麻籽;南瓜籽;月见草籽;籽;赤麻籽(线麻籽);玫瑰果;琉璃苣籽;苜蓿籽;紫苏籽;翅果油树;扁核木(青刺果);南美油藤;元宝枫;油莎草;文冠果;橡籽33.薯类阳芋(马铃薯、土豆);木薯;番薯(红薯、地瓜);甘薯;薯蓣(山药);葛;芋;磨芋;菊芋;蕉芋(旱藕)7香辛料作物34.香辛料作物花椒;青花椒;胡椒;月桂;肉桂;紫丁香;众香子;香荚兰豆;肉豆蔻;百里香;迷迭香;八角;茴香;孜然芹(孜然);裂叶荆芥(小茴香);甘草;薄荷;姜黄;芝麻菜;山萮菜(山葵);辣根;草果;神香草;荆芥(猫薄荷);木姜子(山苍子)不少于1.8kg,预包装产品不少于9个独立包装,预包装产品约2/3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其余产品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8野生采集35.野生采集缬草;毛建草;山菠菜;冬虫夏草;苹(四叶菜);山葡萄;华西银腊梅;野草莓;荚果蕨(黄瓜香);山芹;山核桃;荠菜;紫花碎米荠;松子;白柳;鸭舌草;毛豹皮樟;刺嫩芽;地耳;蒲公英;鹿角菜;山苦茶(鹧鸪茶);石耳;塔花;小麦草;灰树花;麻杂菜;山胡椒;余甘子;箬叶抽取样品总量不少于2kg。所抽样品分成2份,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9中药材36.中草药对叶百部;蔓生百部;直立百部;菝葜;百合;卷丹(百合);细叶百合;暗紫贝母(川贝母);川贝母;甘肃贝母(川贝母);梭砂贝母(川贝母);太白贝母(川贝母);滇黄精;多花黄精;黄精;麦冬;平贝母;湖北麦冬(山麦冬);天冬(天门冬);光叶菝葜(土茯苓);小根蒜(薤白);薤(薤白);新疆贝母(伊贝母);伊犁贝母(伊贝母);玉竹;浙贝母;知母;七叶一枝花(华重楼,重楼);云南重楼(滇重楼,重楼);侧柏;金毛狗脊(狗脊);过路黄(金钱草);车前(车前草,车前子);平车前(车前草,车前子);川续断(续断);半枝莲;益母草(茺蔚子);丹参;碎米桠(冬凌草);独一味;广藿香;黄芩;荆芥(荆芥穗);活血丹(连钱草);香青兰(山薄荷);夏枯草;凉粉草(仙草);毛叶地瓜儿苗(泽兰);巴豆;地锦;甘遂;大戟;续随子(千金子);灯心草;梅叶冬青(岗梅);枸骨;补骨脂;皂荚(大皂角,皂角刺,猪牙皂);儿茶;尖叶番泻;狭叶番泻;甘草;野葛(葛根);广金钱草;合欢;多序岩黄芪(红芪);胡芦巴;槐(槐花、槐角);蒙古黄芪;膜荚黄芪;密花豆(鸡血藤);降香檀(降香);决明(决明子);小决明(决明子);苦参;猫尾草;美丽崖豆藤(牛大力);千斤拔;扁茎黄芪(沙苑子);越南槐(山豆根);刺槐(洋槐);兴安杜鹃(满山红);杜仲;破布叶(布渣叶);茯苓(茯苓皮);赤芝(灵芝);紫芝(灵芝);火木层孔菌(桑黄);猪苓;蝙蝠葛(北豆根);粉防己;金果榄;青牛胆(金果榄);谷精草;白茅;淡竹(淡竹叶,竹茹);芦苇(芦根);黑三棱;榧;云南红豆杉;东北红豆杉;青钱柳;栝楼(瓜蒌、瓜蒌皮、瓜蒌子、天花粉);双边栝楼(瓜蒌、瓜蒌皮、瓜蒌子、天花粉);绞股蓝;罗汉果;土贝母;大马勃;脱皮马勃;紫色马勃;蒺藜;蕺菜(鱼腥草);鸡蛋花;罗布麻;萝芙木;长春花;艳山姜(大草蔻);温郁金(莪术,片姜黄,郁金);广西莪术(莪术,郁金);蓬莪术(莪术,郁金);高良姜;大高良姜(红豆蔻);绿壳砂(砂仁);阳春砂(砂仁);益智;草珊瑚(肿节风);紫花地丁;苘麻;青荚叶(小通草);喜马山旌节花(小通草);中国旌节花(小通草);赶黄草(扯根菜);大花红景天;半边莲;川党参;党参;素花党参;桔梗;轮叶沙参;沙参;艾;白术;苍耳;茅苍术;北苍术;除虫菊;川木香;灰毛川木香;蓟;鹅不食草;龙蒿(椒蒿);苦蒿(金龙胆草);菊;款冬(款冬花);柳叶蒿(柳蒿);祁州漏芦;木香;蒜叶婆罗门参;千里光;水飞蓟;土木香;毛梗豨莶;豨莶;腺梗豨莶;刺儿菜(小蓟);野菊;一枝黄花;滨蒿(茵陈);茵陈蒿;紫菀;垫状卷柏;卷柏;穿心莲;苦木;鸦胆子;白及;花叶开唇兰(金线莲);齿瓣石斛;金钗石斛;霍山石斛;天麻;铁皮石斛;地肤;川楝;楝;萹蓄;唐古特大黄;药用大黄;掌叶大黄;何首乌;虎杖;金荞麦;拳参;红蓼(水红花子);头花蓼;管花肉苁蓉;肉苁蓉;粗茎鳞毛蕨(绵马贯众);月见草;龙胆;红花龙胆;条叶龙胆(龙胆);三花龙胆(龙胆);坚龙胆(龙胆);秦艽;麻花秦艽;粗茎秦艽;小秦艽;鹿蹄草(鹿衔草);普通鹿蹄草(鹿衔草);柳叶白前;芫花叶白前;牛皮消;徐长卿;白薇;蔓生白薇;草麻黄;木贼麻黄;中麻黄;黄荆;马鞭草;单叶蔓荆;蔓荆;马齿苋;北马兜铃(天仙藤);马兜铃(天仙藤);北细辛;汉城细辛;华细辛;密蒙花;海蒿子(海藻);蝉棒束孢菌(蝉花);大蝉草(蝉花);北乌头(草乌);小木通(川木通);绣球藤(川木通);乌头(川乌,附子);黄连;金莲花;阿尔泰银莲花(九节菖蒲);大三叶升麻;升麻;兴安升麻;东北铁线莲(威灵仙);棉团铁线莲(威灵仙);威灵仙;白头翁;内南五味子(滇鸡血藤);凹叶厚朴;厚朴;华中五味子;五味子;望春花(辛夷);武当玉兰(辛夷);玉兰(辛夷);大血藤;木通(预知子);白木通(预知子);三叶木通(预知子);连翘;女贞;白蜡树(秦皮);尖叶白蜡树(秦皮);苦枥白蜡树(秦皮);宿柱白蜡树(秦皮);木贼;白蔹;三叶崖爬藤(三叶青);乌蔹莓;红麸杨叶上的虫瘿(五倍子);青麸杨叶上的虫瘿(五倍子);盐肤木叶上的虫瘿(五倍子);巴戟天;钩藤;鸡矢藤;茜草;白花蛇舌草;单瓣缫丝花(刺梨);缫丝花(刺梨);山刺玫;鹅绒委陵菜(蕨麻);华东覆盆子;火棘;金樱子;石楠;山桃(桃仁);龙芽草(仙鹤草);欧李(郁李仁);郁李;长柄扁桃(郁李仁);白英;枸杞(地骨皮);宁夏枸杞(地骨皮、枸杞子);颠茄;黑果枸杞;龙葵;莨菪(天仙子);白花曼陀罗(洋金花);接骨木;忍冬(金银花);黄褐毛忍冬(山银花);灰毡毛忍冬(山银花);红腺忍冬(山银花);华南忍冬(山银花);芫花;白木香(沉香);白芷;杭白芷;珊瑚菜(北沙参);柴胡;银柴胡;川芎;当归;重齿毛当归(独活);防风;辽藁本(藁本);积雪草;明党参;白花前胡(前胡);宽叶羌活;羌活;蛇床;紫花前胡;槲寄生;桑寄生;莎草(香附);山茱萸;垂序商陆;商陆;菘蓝(板蓝根、大青叶);白芥;芥;玛咖;播娘蒿(葶苈子);独行菜(葶苈子);石松(伸筋草);仙茅;孩儿参(太子参);麦蓝菜(王不留行);绒毛诃子;诃子(西青果);毗黎勒(毛诃子);使君子;酸枣;北枳椇;枳椇;黄独;黄山药;福州薯蓣(绵萆薢);绵萆薢;槲蕨(骨碎补);石韦;金钱松(土荆皮);锁阳;地耳草;独角莲(白附子);半夏;千年健;石菖蒲;东北天南星;天南星;异叶天南星;胖大海;刺五加;人参;三七;通脱木(通草);细柱五加(五加皮);西洋参;川牛膝;牛膝;青葙;东方香蒲(蒲黄);水烛香蒲(蒲黄);阔叶十大功劳;细叶十大功劳;巫山淫羊藿;淫羊藿;地黄;胡黄连;苦玄参;玄参;菟丝子;丁公藤;光叶丁公藤;荨麻;银杏(白果);博落回;延胡索(元胡);鸢尾(川射干);射干;番红花(藏红花);瓜子金;远志;橘及其栽培变种(陈皮、橘核、橘红、青皮);黄檗(关黄柏);化州柚(化橘红);黄皮树(黄柏);九里香;千里香(九里香);两面针;三叉苦;酸橙、苦橙、臭橙及其栽培变种(枳壳、枳实);白鲜;吴茱萸;石虎(吴茱萸);疏毛吴茱萸;泽泻;山鸡椒(荜澄茄、山苍子);樟(天然冰片);乌药;内蒙紫草;新疆紫草;紫金牛(矮地茶);朱砂根;木蝴蝶;冬虫夏草;虎眼万年青;玫瑰茄;鹿茸草;缬草;荜茇;草豆蔻;白豆蔻(豆蔻);独蒜兰(山慈菇);老鹳草;山柰;油松(松花粉,油松节);竹节参;檀香;佩兰;地丁草(苦地丁);甘松;青藤(青风藤);枸橼(香橼);臭椿(椿皮);柽柳(西河柳);地笋(地参);华鼠尾草(石见穿);溪黄草;叶下珠;苏木;彩绒革盖菌(云芝);黄藤;毛青藤(青风藤);山香圆(山香圆叶);风藤(海风藤);常山;络石(络石藤);爪哇白豆蔻(豆蔻);垂盆草;条叶旋覆花(金沸草);鳢肠(墨旱莲);欧亚旋覆花(旋覆花);旋覆花(旋覆花、金沸草);吊石苣苔(石吊兰);杜鹃兰(山慈菇);云南独蒜兰(山慈菇);瘤毛獐牙菜(当药);青叶胆;通关藤;杠柳(香加皮);大叶紫珠;广东紫珠;牻牛儿苗(老鹳草);野老鹳草(老鹳草);多被银莲花(两头尖);小毛茛(猫爪草);黄花铁线莲(铁线透骨草);地枫皮;七叶树(娑罗子);天师栗(娑罗子);浙江七叶树(娑罗子);红大戟;齿叶扁核木(蕤仁);蕤核(蕤仁);委陵菜;三白草;野胡萝卜(南鹤虱);黄花草;菥蓂;粉背薯蓣(粉萆薢);贯叶连翘(贯叶金丝桃);拟豪猪刺(三颗针);匙叶小檗(三颗针);细叶小檗(三颗针);小黄连刺(三颗针);桃儿七(小叶莲);阴行草(北刘寄奴);短筒兔耳草(洪连);湖北贝母;蓖麻(蓖麻子);薄竹(天竺黄);青皮竹(天竺黄);大头典竹(竹茹);青秆竹(竹茹);木鳖(木鳖子);木芙蓉(木芙蓉叶);蓼蓝(蓼大青叶);软枣猕猴桃(藤梨根);南酸枣(广枣);马尾松(松花粉,油松节);全叶苦苣菜(北败酱);广州相思子(鸡骨草);黄花蒿(青蒿);马蓝(南板蓝根);天葵(天葵子);石竹(瞿麦);凌霄(凌霄花);野木瓜10牲畜37.牛肉牛;奶牛;乳肉兼用牛;牛乳抽取样品数量(可食用部分)不少于2kg。将抽取样品分为2份,其中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38.马马;马乳39.猪猪40.羊绵羊;山羊;羊乳41.骆驼骆驼;骆驼乳42.其他牲畜驴;驴乳;鹿;羊驼11家禽43.鸡鸡;鸡蛋44.鸭鸭;鸭蛋45.鹅鹅;鹅蛋46.其他家禽火鸡;鹌鹑;鹌鹑蛋;鸵鸟;鸵鸟蛋;鹧鸪12其他畜牧业47.兔兔48.其他未列明畜牧业蚕;蚕茧;黄粉虫;蚯蚓13水产(含捕捞)49.海水鱼鲱;鲑;鳗鲡;海鳗;鳕;军曹鱼;鲷;鲉;鲈;鲆;鲽;鳎;鳟;鲀;鲳;文昌鱼;大黄鱼;小黄鱼抽取样品数量(可食用部分)约1.5kg(且其中鱼类不少于3尾,虾类不少于10尾,蟹类不少于5只,龟鳖类产品不少于3只,海参不少于3只)。所抽取样品分为2份,其中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50.淡水鱼青鱼;草鱼;鲢;鳙;鲤;鳜;鲟;鲫;鲌;黄鳝;鳊;罗非鱼;鲂;鲴;乌鳢;鳡;鲮;鮠;鲇(鲶鱼);鲻(梭鱼);餐条鱼;狗鱼;雅罗鱼;池沼公鱼;团头鲂(武昌鱼);黄颡鱼;泥鳅;河鳟(亚东鱼);银鱼;丁鱥;梭鲈;河鲈;江鳕;东方欧鳊;银鲫;白鱼51.虾类虾52.蟹类蟹53.无脊椎动物牡蛎;鲍;螺;蛤类;蚶;河蚬;蛏;西施舌;蛤蜊;河蚌;水母;海参;卤虫;单环刺螠;海胆;扇贝54.两栖和爬行类动物鳖;乌龟;大鲵55.藻类海带;紫菜;裙带菜;麒麟菜;江蓠;羊栖菜;螺旋藻;蛋白核小球藻14粮食加工品56.小麦粉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麦麸抽取样品量不少于3kg,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57.大米大米;糙米;碎米;米糠58.挂面挂面59.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15肉及肉制品60.鲜(冻)肉热鲜肉;冷鲜(冷却)肉;冷冻肉;食用副产品抽取样品量不少于2kg,预包装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非即食类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即食类约3/4为检验样品,约1/4为复检备份样品。61.热加工熟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肉灌制品;油炸肉制品;熟肉干制品;其他热加工熟肉制品62.发酵肉制品发酵肉制品63.预制调理肉制品冷藏预制调理肉制品;冷冻预制调理肉制品64.腌腊肉制品腌腊肉制品1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5.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抽取样品量不少于3L(kg),花生油、玉米油不少于6个独立包装,其它品种油不少于2个独立包装,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66.食用动物油脂食用动物油脂67.植物油加工副产品植物油加工副产品17调味品68.酱油酿造酱油抽样量不少于2L,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约3/4为检验样品,约1/4为复检备份样品。69.食醋酿造食醋70.酱类酿造酱抽样量不少于3kg,不少于9个独立包装,约2/3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71.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固态调味料;液体调味料抽样量不少于3kg(L),不少于9个独立包装,约2/3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18乳制品72.液体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高温杀菌乳抽取样品量不少于1L(kg),抽取不少于7个独立包装,1个独立包装为复检备份样品。73.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基粉抽取样品量不少于2kg,抽取不少于6个独立包装,1个独立包装为复检备份样品。74.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稀奶油;无水奶油;干酪;再制干酪;干酪制品;乳清粉(液);乳糖;黄油;酪蛋白;乳铁蛋白;乳清蛋白析出液;乳清蛋白粉;浓缩牛奶蛋白抽样量不少于1.6kg,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每个包装不少于200g,2个独立包装为复检备份样品。19饮料75.茶(类)饮料茶(类)饮料抽样量不少于2L(kg),不少于10个独立包装,约4/5为检验样品,约1/5为复检备份样品。76.果蔬汁类及其饮料果蔬汁(浆);浓缩果蔬汁(浆);果蔬汁(浆)类饮料77.蛋白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复合蛋白饮料78.固体饮料风味固体饮料;蛋白固体饮料;果蔬固体饮料;茶固体饮料;咖啡固体饮料;可可粉固体饮料79.其他饮料咖啡(类)饮料;植物饮料20方便食品80.方便面方便面抽样量不少于2.5kg,8个独立包装,约3/4为检验样品,约1/4为复检备份样品。含玉米、花生制品备样量不少于1kg。81.其他方便食品主食类方便食品;冲调类方便食品82.调味面制品调味面制品21饼干83.饼干饼干抽样量不少于3kg,不少于9个独立包装,约2/3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22罐头84.畜禽水产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抽样量不少于3kg,9个独立包装,约2/3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含玉米、花生制品备样量不少于1kg。85.果蔬罐头水果罐头;蔬菜罐头86.其他罐头其他罐头23茶叶及相关制品87.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白茶;黄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抽样量不少于1kg,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88.茶制品茶粉;固态速溶茶;茶浓缩液;茶膏;调味茶制品抽样量不少于1.6kg,不少于10个独立包装,约3/5为检验样品,约2/5为复检备份样品。89.调味茶调味茶90.代用茶代用茶24酒类91.白酒白酒抽样量不少于2L,4个独立包装,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葡萄酒不少于6个独立包装。92.葡萄酒及果酒葡萄酒;冰葡萄酒;其他特种葡萄酒;发酵型果酒93.啤酒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94.黄酒黄酒95.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96.食用酒精食用酒精25蔬菜制品97.酱腌菜及保藏蔬菜酱腌菜;保藏蔬菜抽样量不少于1.8kg,不少于9个独立包装,约2/3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98.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99.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腌渍食用菌100.其他蔬菜制品黑蒜26水果制品101.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果酱抽样量不少于1.8kg,不少于9个独立包装,约2/3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2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食品及坚果制品;油炸类食品及坚果制品;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带壳的不少于4kg,不带壳的不少于2.5kg,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约3/4为检验样品,约1/4为复检备份样品。28蛋制品103.蛋制品再制蛋类抽样量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不少于2kg,约3/4为检验样品,约1/4为复检备份样品。29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04.可可制品可可制品抽样量不少于1kg,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每个包装不少于200g,约3/4为检验样品,约1/4为复检备份样品。105.焙炒咖啡焙炒咖啡30食糖106.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单晶体冰糖;多晶体冰糖);方糖;冰片糖;红糖;复配糖;椰子花糖;糖蜜抽样量不少于2.5kg,5个独立包装,约3/5为检验样品,约2/5为复检备份样品。31水产制品107.非即食水产品(部分见速冻水产品)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鱼糜制品抽样量不少于1kg,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108.即食水产品风味熟制水产品;生食水产品抽样量不少于1.5kg,不少于9个独立包装,约2/3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32淀粉及淀粉制品109.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淀粉制品抽样量不少于2kg,食用淀粉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约3/4为检验样品,约1/4为复检备份样品。其它产品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约1/2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33糕点110.热加工糕点热加工糕点不少于2kg,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约3/4为检验样品,约1/4为复检备份样品。111.冷加工糕点冷加工糕点112.食品馅料食品馅料34豆制品113.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其他豆制品不少于2.5kg,不少于11个独立包装,复检备份样品不少于1kg(3个独立包装)。35婴幼儿配方食品114.婴幼儿配方乳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抽取样品量不少于2kg(L),不少于8个独立包。